始委發(fā)〔2009〕9號 關于授予盧德鳳、何祝嬋兩位同志 “優(yōu)秀人民調解員”稱號的決定 為樹立我縣廣大人民調解員學習的榜樣,弘揚人民調解員愛崗敬業(yè)、甘于奉獻的精神,進一步推進人民調解工作,縣委、縣政府決定授予盧德鳳、何祝嬋兩位同志“優(yōu)秀人民調解員”稱號。 盧德鳳同志現(xiàn)任始興縣太平鎮(zhèn)城中社區(qū)居委會人民調解委員會副主任,自1975年11月開始從事人民調解工作以來,該同志勤懇敬業(yè),不圖名利,認真履行職責,在平凡的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業(yè)績。34年來,她共調解各類民間糾紛4000多宗,避免“民轉刑”案件2宗,制止群體性上訪事件5宗,為當事人挽回經(jīng)濟損失達500多萬元,切實做到“小事不出小組,大事不出居委會”,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消除在萌芽狀態(tài)。由于工作出色,盧德鳳同志2007年11月被太平鎮(zhèn)人民政府授予“優(yōu)秀人民調解員”稱號; 2008年6月被中共韶關市委評為“優(yōu)秀共產(chǎn)黨員”,同年7月被縣委、縣政府評為“人民調解工作先進個人”;2009年3月被韶關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評為“人民調解工作先進個人”。 何祝嬋同志現(xiàn)任城南鎮(zhèn)新村村人民調解委員會副主任,自1975年8月從事調解工作以來,該同志工作勤勤懇懇、兢兢業(yè)業(yè)。34年來,她共調處了民事糾紛1000多宗,化解可能“民轉刑”案件20余起,有效防止6人自殺。多年來,該村無矛盾糾紛激化,也沒有越級上訪事件發(fā)生。何祝嬋同志以實實在在的行動,為維護社會穩(wěn)定,保一方平安作出了突出貢獻。 2008年7月何祝嬋同志被縣委、縣政府評為“人民調解工作先進個人”,同年1月新村村委會被評為省級“民主法治示范村”;2009年3月被韶關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評為“人民調解工作先進個人”。 縣委、縣政府號召,全縣黨員干部、政法干警和人民調解員,向“優(yōu)秀人民調解員”盧德鳳、何祝嬋兩位同志為學習,學習她們熱愛人民調解工作,勤勤懇懇、任勞任怨,努力維護社會穩(wěn)定的敬業(yè)精神;學習她們淡泊名利,不計較個人得失的奉獻精神;學習她們全心全意為人民群眾排憂解難的高貴品質,進一步增強做好人民調解工作的責任心和使命感,充分發(fā)揮人民調解工作在化解民間糾紛,維護社會穩(wěn)定中的第一道防線作用,為構建和諧始興作出應有的貢獻。 中共始興縣委 始興縣人民政府 2009年5月11日 主題詞:人民調解 表彰 決定 中共始興縣委辦公室 2009年5月11日印發(f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