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府辦〔2016〕3號
關于印發(fā)始興縣2016年春運應急預案的通知
各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有關縣直屬機構:
《始興縣2016年春運應急預案》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執(zhí)行中遇到的問題,徑向縣交通運輸局反映,聯系電話:3333459。
始興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1月22日
始興縣2016年春運應急預案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確保我縣春運期間旅客運輸工作安全、有序、高效進行,預防各種重特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減少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guī)定》及相關安全管理法律法規(guī),結合我縣2016年春運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第二條 本預案適用范圍為始興縣各地區(qū)、各部門和有關直屬機構在春運期間(即2016年1月24日至2016年3月3日共計40天)發(fā)生道路交通運輸安全事故、自然災害及事故災難、社會安全事件、大規(guī)模旅客滯留事件等各類突發(fā)事件時的應對處置工作。
第三條 應對處置春運各類突發(fā)事件時,應堅持“以人為本、分工負責、快速反應、協調聯動、依法實施”的工作原則,將應急救援和交通疏導作為首要任務,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道路安全暢通。
第四條 各有關部門要結合本預案制定本行業(yè)、本系統(tǒng)相應的春運應急處置預案,實行分級管理、分級實施,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
第二章 機構設置
第五條 縣政府設立春運應急處置指揮部,其成員如下:
總 指 揮:湯愛亮(副縣長)
副總指揮:鐘祥榮(縣府辦副主任)
胡長江(縣交通運輸局局長)
劉照猜(縣安全監(jiān)管局局長)
鐘大明(縣公安局副局長)
黃天佑(始興公路局局長)
成 員:廖奮忠(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吳惠文(縣安全監(jiān)管局副局長)
曾令銘(縣交警大隊大隊長)
劉曉紅(始興公路局副局長)
覃知明(縣武警中隊中隊長)
劉亦文(縣交通運輸局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局長)
邱繼明(始興火車站站長)
彭松永(始興汽車站站長)
魏家旺(飛達運輸公司總經理)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日常具體工作由縣交通運輸局承擔,辦公室主任由胡長江同志兼任,廖奮忠、劉亦文同志任副主任,工作人員由相關單位抽調人員組成。
第三章 機構職責
第六條 春運應急處置指揮部職責
(一)貫徹執(zhí)行國家、省、市有關應急處置工作的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
(二)研究制定全縣在春運期間預防和處置各類突發(fā)事件的重大措施和指導意見。
(三)統(tǒng)一領導各鄉(xiāng)鎮(zhèn)、各部門、各單位的春運突發(fā)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督促檢查各項工作措施落實情況。
(四)宣布啟動和停止實施春運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
第七條 春運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一)負責春運期間全縣各類突發(fā)事件預防和處置預案的制定、修改、宣傳及組織實施工作。
(二)發(fā)生春運突發(fā)事件時,根據指揮部領導的批示,統(tǒng)籌、協調、指導各有關單位在災害搶險、人員救治、物資調配、運力安排、應急救援、后勤保障等各方面的工作部署。
(三)發(fā)生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或上級領導批示要求必須趕赴現場的事件時,及時組織人員、調配設備、調配物資開展緊急搶險作業(yè)及緊急救援作業(yè),協調有關單位參與災害、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及時向指揮部報告有關工作進展情況。
(四)協調事故單位和有關主管部門做好善后處置、恢復生產等各類后續(xù)工作。
第四章 事故處理
第八條 當發(fā)生符合以下條件的春運各類突發(fā)事件時應急處置指揮部、指揮部辦公室相關人員應及時趕赴事故現場,一線組織指導救援、搶險和調查處理工作。
(一)道路交通運輸事故方面:
1、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
2、一次死亡1人及以上且傷亡人數之和在10人以上的。
(二)職工傷亡事故方面:
1、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
2、一次死亡1人及以上且傷亡人數之和在10人及以上的。
(三)交通系統(tǒng)行業(yè)范圍內的其他安全生產重特大事故和異常情況。
(四)省、市、縣領導批示要求趕赴事故現場的。
第五章 應急處置響應工作程序
第九條 應急處置響應工作程序
(一)接到險情、警情后,立即組織有關人員奔赴現場掌握初步情況,制定臨時應急處置方案和措施;組織各單位按照方案立即開展救援作業(yè)、搶險作業(yè)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二)通過現場即時反饋信息及時了解掌握應急處置各項工作動態(tài),及時調整、完善、優(yōu)化應急處置方案和措施,確保應急處置工作實效,切實排除險情和最大限度搶救人員、財產,并防止事故的蔓延和損失擴大。
(三)在春運突發(fā)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消除危害后,指揮部組織有關部門或專業(yè)機構進行現場清理,使事故現場恢復到相對穩(wěn)定、安全的基本狀態(tài),防止發(fā)生次生事故。必要時對潛在的隱患進行監(jiān)測和評估,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第六章 有關工作要求
第十條 各單位各部門要進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制度,指定專人負責安全事故的收集、統(tǒng)計、審核和上報工作,嚴格遵守有關程序,確保真實性和時效性。
第十一條 當春運突發(fā)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縣應急處置指揮部、縣春運辦要及時向縣政府、市春運辦等有關上級部門匯報事故處理進展情況,及時總結經驗教訓,將應急處置工作的全過程記錄整理,形成系統(tǒng)的書面材料,為今后妥善處置應對春運突發(fā)事件積累經驗。
第十二條 各鄉(xiāng)鎮(zhèn)、各有關部門必須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轄區(qū)、本行業(yè)的春運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實施預案并抓好落實演練,確保春運安全。
第十三條 關于突發(fā)事件的有關問題適用于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guī)定,有關條款嚴格遵照此規(guī)定執(zhí)行和辦理,確保管理到位。
第七章 附 則
第十四條 春運應急處置指揮部和指揮部辦公室成員如因工作變動等原因,由其繼任人承擔當然職責。
第十五條 本預案由縣春運辦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 本預案從發(fā)文之日起施行。
附件:始興縣春運突發(fā)事件應急處置結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