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興縣人民政府關于統(tǒng)一行使行政復議職責有關事項的通告
始府通〔2021〕17號
為落實中央關于行政復議體制改革的決策部署,根據(jù)廣東省人民政府的有關工作要求,現(xiàn)將始興縣人民政府統(tǒng)一行使行政復議職責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自2021年6月1日起,除實行垂直領導的行政機關和稅務機關外,始興縣只保留一個行政復議機關,由始興縣人民政府統(tǒng)一行使行政復議職責。始興縣人民政府統(tǒng)一管轄以本級人民政府派出機關、本級人民政府部門及其派出機構、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以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授權的組織為被申請人的行政復議案件,并以本級人民政府名義作出行政復議決定。始興縣人民政府部門原則上不再受理新的行政復議案件,此前該部門已經(jīng)受理的行政復議案件,以及申請人已經(jīng)向該部門提出的行政復議申請,由該部門繼續(xù)辦理。
二、始興縣司法局作為本級人民政府的行政復議機構,以本級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的名義依法辦理本級人民政府行政復議事項。
三、始興縣人民政府部門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提出的行政復議申請,應當引導行政復議申請人直接向始興縣人民政府行政復議機構提出申請,或者自收到該行政復議申請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nèi),轉送始興縣人民政府行政復議機構辦理,并告知行政復議申請人。
四、始興縣人民政府部門要加強宣傳,使人民群眾廣泛知悉本通告,便于人民群眾找準行政復議機關,通過行政復議途徑依法化解行政爭議。
五、《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修改后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六、始興縣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始興縣司法局)地址:廣東省韶關市始興縣太平鎮(zhèn)公園北路91號,電話:0751-3931311。
始興縣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8日